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竹田鄉長吳振中涉嫌收謝姓男子90萬元後,讓謝男參加公所清潔隊員口試並錄取,屏東地檢署獲報指揮亷政署偵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搜索他的住處及辦公室後傳訊他及謝男到案,訊後7日以他涉嫌重大,於同(7)日晚間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後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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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檢署邱瀞慧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吳振中貪污案,11月7日搜索吳振中住處及鄉長辦公室搜索,並同步傳喚謝姓男子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被告吳振中涉嫌重大,於同(7)日晚間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調查出,吳振中於自111年12月25日起擔任屏東縣某鄉鄉長迄今,係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因其對於清潔隊員有人事決定權,竟基於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允諾有意爭取職缺之謝姓男子以90萬元的對價錄取清潔隊員,吳男收取賄款後,謝男報名參與鄉公所面試,並順利錄取。
檢察官複訊後,認吳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收受賄賂罪,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於同(7)日晚間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吳男,蔡佰達主任檢察官、邱瀞慧檢察官於今日羈押庭蒞庭論述,經屏東地院今日(8日)下午裁定吳男准予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