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人豪/台北報導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秉鈞及曾任議員的父親張錦煌,涉嫌和母親、人頭助理,聯手詐領助理補助費與春節慰問金共約千萬。基隆地方法院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張錦煌有期徒刑2年;張秉鈞有期徒刑1年11月,又犯政治獻金罪,處有期徒刑4月,均緩刑5年。上訴後,高等法院判決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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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署2023年5月間接獲情資後,6月20日持搜索票至張秉鈞服務處、議會辦公室及其與其父母住處、人頭助理吳男住處等處所執行搜索。扣得相關提款卡、印章、帳本等證物,並在張秉鈞房間內扣得政治獻金100萬元。
檢調調查定,張秉鈞及其父張錦煌,張錦煌再夥同妻子共謀,找來長年在地擺攤賣臭豆腐的攤商吳男、陳姓親戚,利用職務之便將吳、陳當人頭,向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費及春節慰問金,從2009年至2022年3月間,一共詐領了高達956萬5895元。
而張秉鈞2018年上任後,延續其父母做法,繼續利用這些人頭詐領助理費與春節慰問金,詐得119萬2089元。另外,檢方發現張秉鈞在2023年3月24日登記民進黨基隆市第11屆立法委員初選,未向監察院申報政治獻金專戶就收受政治獻金100萬元。
基隆地院一審時,依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4罪,各處張錦煌有期徒刑1年11月,均褫奪公權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100萬元;張秉鈞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1年11月,褫奪公權4年,又犯政治獻金罪,處有期徒刑4月,均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80萬元。張錦煌的妻子,則被依與公務員共同詐取財物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均褫奪公權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1月,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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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秉鈞及張錦煌上訴,請求向公庫支付金額部分予以酌減,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判決關於2人附條件緩刑宣告,尚屬允洽,張秉鈞及張錦煌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