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撞船事件釀2陸船員死亡 監委揪缺失...海巡署回應了

▲▼             金門海巡追緝越界捕魚的陸籍漁船,船上4人落海釀2死。(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金門海巡追緝越界捕魚的陸籍漁船,船上4人落海釀2死。(圖/記者林名揚翻攝,下同)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今年2月14日海巡署CP艇在金門水域取締陸籍三無快艇,過程中發生碰撞事件、大陸籍船員2人落水經送醫後不治,引發對岸認為台方海巡署執法過當爭議;海巡署全力配合檢方偵查,主動提供相關事證,金門地檢署已於8月15 日作出不起訴處分,確認海巡執法人員無故意或過失責任。海巡署金門水域執法造成2名大陸船員落水身亡,也引發大陸海警船頻頻越界執法、甚至登檢我金門地區渡輪的對岸報復行執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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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也介入這起海巡署船艇追檢大陸越界捕魚漁船的爭議事件, 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及浦忠成在檢討報告指出:「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岸、海聯合勤務巡防區指揮部勤指中心實施計畫」及「海岸巡防機關狀況通報作業程序」對執法蒐證、通報均有明文規定,但海巡署於本案未確實進行錄影蒐證及通報,已明顯違反多項規定。

監委並指出:本案CP艇是單獨執勤,未遵循子母艇共勤原則;調查委員指出,海巡署在管理層面難辭其咎,導致本案責任無法釐清、事實難以還原、正當執法反遭挑戰,監察院依法糾正海巡署。監委進一步調查發現,海巡署採購CP艇時,每艇配有4具密錄器,但在2022年行政院檢討汰換大陸廠牌產品時予以封存,但海巡署未及時添購補充,形成蒐證裝備空窗。

海巡署要求船員手持錄影機明顯不適用海上緊追,導致值勤人員根本無從落實執法作業規範,陷第一線執法同仁危安風險。追逐大陸快艇當下,值勤同仁未以無線電進行通報有疏失。海巡署11日說明年初這起導致大陸船員2死的執法爭議,首見使用「碰撞」兩字。知情者透露,當時海巡署CP艇追逐高速的三無大陸快艇,後來因風浪和距離太近,導致海巡艇右側撞上對岸快艇,釀生2人墜海意外。

海巡署11日發布聲明,強調尊重監察院調查,並以負責任的態度,全面檢討相關執法作業程序,購置每位執勤人員1具微型攝影機,今年8月22日起已全面啟用;另全面加裝艦船艇舷外固定式監控錄影設備,將於12月底前全數安裝完畢,強化各項蒐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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