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藍委鄭天財等人提案修正「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指定禁伐補償由行政院編列「公務預算」,並於「原住民基本法」明定原民綜發基金總額不得低於100億元。民進黨團今(15日)於立法院會提出復議,最終在野陣營「藍白合」,在出席103人狀況,以46票贊成、56票反對否決復議案,本案照原決議付委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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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鄭天財等人再提「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案由指出,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已被政府違法挪用53億元,致基金累積短絀負60餘億元,也排擠原住民發展經濟經費,因此修法指定禁伐補償由行政院編列公務預算。
鄭天財、高金素梅等人另也提出「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8條條文修正草案」,認為行政院違法動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用於支付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導致該基金累積短絀60餘億元,嚴重排擠其他原住民經濟發展業務;條文要求,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總額不得低於100億元。
今立法院會中,民進黨團對上述兩案提出復議,在野陣營提出異議後進行表決,表決過程中,最終藍白挾人數優勢勝出,復議案不通過,兩案交付立法院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