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澎湖漁船「大進滿88號」及洪姓船長被中國大陸扣留4個多月後,於15日獲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晚間表示,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採取處罰措施後,洪姓船長已於11月15日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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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斌華提到,7月2日,福建海警部門在泉州圍頭以東海域禁漁區內查扣一艘涉嫌在禁漁期內使用違反最小網目尺寸的底拖網進行捕撈作業的台灣漁船「大進滿88號」。
陳斌華指出,該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內違規進行作業,大陸海警依法開展執法行動,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置,有效維護了相關海域漁業生產秩序、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有力震懾了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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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斌華還說,「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採取處罰措施後,洪姓船長已於11月15日返回。」
據了解,「大進滿88號」的船東繳納了21萬7千元人民幣(約93萬2千元新台幣)的罰款,其中10萬元屬於人員,11萬元多屬於船隻。船隻目前已經獲釋,下午從泉州晉江碼頭出航,預計16日凌晨至上午可返抵澎湖竹灣漁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