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鐸女師命案更四審判劉嫌無期定讞 家屬:死刑合憲是詐騙手法

▲全國被害人權協會理事長、檢察官劉承武(左)與師鐸獎被害女老師先生張介能教授(右)。(圖/記者陳詩璧攝)

▲師鐸獎被害女老師先生張介能教授(右)在全國被害人權協會理事長、檢察官劉承武(左)的陪同下受訪。(圖/記者陳詩璧攝)

記者陳詩璧/台北報導

高雄師鐸獎女師命案在今年5月更四審嫌犯劉志明被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在10月4日駁回上訴,無期徒刑定讞。這個判決讓死者先生張介能教授難以接受,對台灣司法絕望,認為釋憲提那麼多障礙,幾乎等於實質廢死,但大法官又說死刑合憲,這根本是詐騙集團的手法,大法官都是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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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又開始看別的心理醫師了」,戴著帽子低頭談自己的狀況,他是張介能教授,同時是2014年師鐸獎女老師命案的被害者家屬,張介能在過去近十年來很難好好睡覺,至今仍然以接受,妻子只是出門買個菜,怎麼就一去不回,被嫌犯劉志明持鐵鎚敲死殺害後逃亡。

被逮捕的劉志明稱是隨機行兇,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年5月間的更四審,認為「劉男的強盜殺人犯行係隨機、偶發性為之,而非計畫性為之」,不符合兩公約法中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罪」,且經精神鑑定,更四審法院認為如果將劉男之保護因子增加,大於危險因子,再犯就會降低,因此「不能完全排除被告具有更生改善可能性」,認為本件不能判處死刑。案子再上訴,但在10月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張介能教授今年5月受訪時,帶著妻子生前常用的側背包。(圖/記者陳宏瑞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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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高分院判的時候,我跟律師就認為大勢已去,裡面一些內容、理由匪夷所思,甚至並沒有回答當初更四審,最高院回來的理由,後來又覺得奇怪,怎麼一直沒有結果,等到9月20日憲法法庭宣判(死刑合憲),10月4日最高法院就判無期徒刑定讞,我完全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我對台灣的司法是感到絕望。」張介能認為大法官在判決中提到需要修法的內容,影響了最高法院的判決。

張介能說這次釋憲提那麼多障礙,幾乎等於實質廢死,可是大法官又說死刑合憲,這根本是詐騙集團的手法,大法官都是詐騙集團,騙人說是合憲,但事實上沒有辦法實質執行,那就是違憲。

對於案件訴訟期間,張介能感受到的是不平等待遇,認為被害人家屬沒有受到平等的協助,從二審起到更四審,犯保幫忙張介能找一位律師,被告一直都是三位律師,於是他再請了一位律師,變成二對三。張介能說「開庭後,我都用文字寫下來,補述書意見,請我的律師給法院,可是往往好幾次下來,奇怪,法院的判決書,看不到對我的提問,一直到最高分院,才知道原來我的補述書意見,並不被採用,因為我不是當事人,才恍然大悟,只是我們沒有辦法為自己講話,最後判決也不會是有利於我們的結果」。

張介能訴說近十年來的無奈,愁容滿面,至於「修復式的正義」,他沒有感受到修復了什麼?「法官要他(被告)跟我道歉,就視為是修復,這一塊,我是沒有感受到。」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張介能找心理醫師諮詢,大約五年左右,只是最近因為無期徒刑定讞,張介能又開始找心理師諮詢,但他選擇透過身心科醫師介紹,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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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立委吳宗憲提到,將在12月3日參與「白玫瑰運動」。(圖/記者劉昌松攝)

「我要撐下去,身邊有很多人關心,尤其在案子定讞了後,還願意幫我,所以我覺得我有必要,不能讓他們失望,必須再繼續站起來」。張介能提到,將會和被害者人權協會等團體一起參加12月3日所舉辦的追思活動,並且在現場發放白玫瑰,希望能速修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護法,還給被害人最基本的人權。

而國民黨籍立委吳宗憲11月15日也在立法院國是論壇上,痛斥大法官的冷血無情,對受害者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嚴正呼籲執政黨及大法官高抬貴手,不要再踐踏善良老百姓的尊嚴。呼籲民眾在12月3日一起上街頭、前進司法院,為被害者發聲,讓正義之光照亮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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