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遭延長羈押禁見至2025年1月4日,但柯「請假黨主席3個月」假單將於11月29日到期,民眾黨18日下午召開中央委員會,一致通過讓柯文哲繼續請假3個月,直到2025年2月28日。被問到請假有無6個月限制?中評委主委李偉華表示,黨章沒有限制請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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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18日下午2時召開中央委員會討論延長柯文哲假單,下午3時30分召開記者會說明會議結論,由中央委員林富男宣讀,出席的14名中央委員皆一致通過,讓柯文哲繼續請假3個月到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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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民眾黨黨規第16條規定,「黨主席請辭或因故無法執行職權時,由中央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如所餘任期超過一年,應於出缺後六個月內完成補選,其任期至原黨主席之任期屆滿之日」。
有媒體詢問,柯文哲先前請假過3個月,現在又延長3個月,是否有6個月請假期限?李偉華說明,關於黨章部分,外界有錯誤的認知,黨章16條是指「主席因請辭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才會由中央委員互相推代理黨主席,而推出代理黨主席後,6個月內要完成主席補選,「不是請假6個月就不能再請,黨章沒對請假期限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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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柯文哲於羈押前的政治獻金案調查進度,李偉華說,中評會調查的案子不只有柯文哲案,所有案子若涉及到當事人權益,都會請當事人來中評會說明,但柯文哲現在遭羈押禁見,沒辦法親自到中評會說明,「我們已經在調查中,但在(柯文哲)沒有到場說明的狀況下,我們這案調查有困難,調查委員會從其他部分搜集資料,繼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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