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老翁阿哲(化名)離家長達50年,拋下當時僅出生3天的兒子,從此不聞不問。阿哲的2名兒子長大之後,決定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日前獲得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裁定准許。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阿哲的2名兒子在判決書中主張,父親在他們年幼時離家失聯,對兄弟倆不聞不問,從未盡到扶養照顧責任,也沒有支付過任何扶養費,他們是由母親及外祖父母等人扶養長大,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如今若反過來要求他們盡到扶養父親的義務,顯然有失公平,因而決定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阿哲出庭時坦承自己鮮少回家,也沒有給過兒子們生活費,與妻子離婚之後,就再也沒有聯繫過他們。
阿哲前妻的弟弟也出庭證稱,阿哲大約在50年前離家,外甥出生3天就被帶回娘家,這段期間阿哲從未前來探視或聯繫,也沒有給付任何扶養費,外甥是由他、姊姊和雙親一起扶養照護長大的。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認為,阿哲確實自2名兒子年幼時起就沒有盡到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2名兒子的成長過程缺乏父愛照拂,親子之間情感淡薄,如今若命兒子們負擔對父親的扶養義務,的確不公平,最終裁定准許兒子們的請求,免除他們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全案仍可抗告。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