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旦的化身」約網友:想試試嗎? 見面就翻車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小豪(化名)2022年6月間透過通訊軟體,以暱稱「撒旦的化身」邀約網友A嘗試毒品咖啡包,雙方談妥交易6000元,沒想到他帶著「商品」抵達約定地點,才知道網友A其實是警察,當場被逮。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判處小豪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手機詐騙,偷情,滑手機,秘密訊息,不法交易。(圖/記者周宸亘攝)

▲小豪透過通訊軟體向網友兜售毒品。(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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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記載,小豪明知4-甲基甲基卡西酮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定的第三級毒品,不得販賣,仍在2022年6月間透過通訊軟體亂槍打鳥,以暱稱「撒旦的化身」傳送毒品咖啡包照片給網友A,並詢問對方「這牌子有興趣嗎」、「想要試試看嗎」。

接著,小豪與網友A約定進行交易,開價6000元換取20包毒品咖啡包,隔日他開車前往約定地點,沒想到才剛交出「商品」就被逮個正著,這才知道原來網友A其實是警察。

小豪到案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而他販售的毒品咖啡包經相關單位檢驗,確實都含有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小豪客觀上已經著手實施販賣毒品,但因為警員假扮的網友A自始不具備購買真意,事實上根本不可能真正完成買賣,屬於未遂犯,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最終依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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