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案宣判 陸委會籲港府停止政治打壓、釋放遭關押人士

▲▼佔中九子之一的戴耀廷(左二)。(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戴耀廷(左二)被視為「首要分子」,判刑10年。(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案」19日宣判,共有45人被判刑,帶頭的戴耀廷遭判刑10年最重,刑期較輕的黃之鋒也被判了4年8個月。對此,陸委會下午發出新聞稿表示,我方高度關切身陷囹圄及遭判刑的香港民主派人士,並深感不捨,「呼籲港府保障自由人權,停止政治打壓、釋放本案遭關押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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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指出,港府以「港版國安法」中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起訴2020年參與香港立法會初選的47名民主派人士,包括學者、律師、記者、社工、區議員等,其中多人甚至在未審判確定的情況下,被羈押長達3年。

陸委會提到,國際社會高度關切案件發展,屢次呼籲當局停止政治檢控、釋放被捕人士,而今47人中仍有45人遭定罪,對於這樣的結果,全球愛好民主自由的人士均深感不捨與沉痛,並對香港環境惡化感到強烈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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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強調,近年來諸多國際評比及層出不窮的案例,均顯示香港的民主、自由、人權每況愈下,已對香港國際形象造成負面影響,「港方應尊重並保障港人的公民權利、表意自由,以及司法人權,以免香港優勢不斷流失,國際形象日益沉淪。」

▼黃之鋒判刑較輕,但也達到4年8個月。(圖/路透社)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2020年在香港《蘋果日報》發文提出「攬炒十步曲」,計劃在民主派成功取得35席前後推動,透過否決所有撥款申請和財政預算案癱瘓香港政府,令香港特首下台,最終目標是導致西方國家制裁中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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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造成4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香港法院19日宣判,45人被判刑,其中,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被列為案件的「首要分子」,刑期分別為10年、6年9個月7年以及6年1個月。

其餘41人全被列為「積極參加者」,刑期為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其中,鄒家成判刑7年9個月、林卓廷及梁國雄判刑6年9個月、黃之鋒判刑4年8個月、胡志偉及朱凱廸判刑4年5個月、毛孟靜及譚文豪判刑4年2個月。 

▼香港民主派初選案宣判結果(節錄)。(圖/記者陳冠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