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陳韻如/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李姓派出所員警處理糾紛案件時,遭到一名68歲楊姓婦人開黃腔騷擾,對方甚至還伸手碰觸李員下體,李員事後在主管陪同下到婦幼隊製作筆錄,並通知楊女到案,後續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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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楊女與同居人吵架,氣得對方決定分居,而為了能拿回私人物品,男方於18日上午報案尋求警方協助。
案發當下,楊女見到年約20多歲的李員到場,便開始開黃腔,不斷言語騷擾,還口出穢言,甚至出手碰觸李員下體,而雖事後她並未再做出更過分舉動,同居人也順利拿走物品,但楊女卻依舊沒有為自己的失控行為道歉。
李員返回派出所後,由主管陪同到婦幼隊製作筆錄,並通知楊女到案,全案後續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移送。
對此,警方表示,面對民眾言行挑釁或惡意攻擊,為捍衛個人名譽並維護警察執法尊嚴,將提出告訴;同時呼籲性騷擾案件並非只有女性才會遇到,男性也有可能是受害者,若遭遇性暴力時應保持冷靜,並謹記防護、蒐證、求助以及撥打110、113專線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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