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提5大措施防颱風天「重落地」 應規劃2個備降機場

▲▼星宇航空開航仙台航線,今舉辦首航活動。(圖/星宇)

▲10月31日星宇航空一架班機,在桃園機場發生重落地,民航局提出5大精進措施。(示意圖/星宇提供)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

康芮颱風日前襲台,10月31日星宇航空一架班機在桃園機場發生重落地,嚇壞旅客,飛航安全也引起關切,民航局於11月13日邀集國籍航空公司開會檢討,提出5大精進措施,包括簽派作業應規劃2個目的地備降機場等,並在11月15日發函華航、長榮及星宇航空落實保守簽派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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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安排「如何強化遭遇顯著危害天氣現象之飛航安全與人力配置暨如何落實地面勤務之安全規範」專題報告,交通部長陳世凱偕同民航局長何淑萍、桃園機場公司、桃園航勤公司等單位報告說明並備詢。

民航局報告指出,5月於颱風季節來臨前,要求國籍航空公司進行相關整備因應,7月颱風盛行期再要求應依不良天候的飛航管制作業保守簽派。11月邀集航空公司檢討精進遭遇顯著危害天氣飛航安全、優化不良天候飛航與簽派作業

民航局提出5大精進措施,包括精進防颱會議之風險決策,航空公司召開防颱會議仍應持續掌握颱風預報,並依該颱風情況、特性及發展趨勢,將氣象預報的側風及陣風數值,列入各機型簽派參考,作為公司風險決策依據。

動態評估視情安排轉降或調度航機延後起飛:航空公司應依據颱風動態影響區域機場範圍、機場預報風速數值差異以及航班飛航異動情況,視情提早安排滯空機轉降,或調度航機延後起飛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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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提供滯空機之航情資訊:簽派單位應主動協助滯空機駕駛員,提供即時氣象、 機場重飛情況及轉降資訊。增訂不良天候之簽派考量:航空公司簽派作業應規劃2個目的地備降機場,其中 1 個不得位於颱風影響範圍,且務必落實攜帶足夠的應變油量。

要求航空公司立即改善:考量近期仍有颱風影響飛航作業,為提高航班飛航簽派安全性。民航局表示,11月15日依「民用航空法」第57條發函要求華航、長榮及星 宇航空落實保守簽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