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被詐1745萬怒告車手 1原因僅拿回35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投資人去年8月間誤信詐騙集團話術,前前後後一共被騙走1745萬元,憤而對其中一名已經落網的車手阿榮(化名)提告求償全部損失。不過,屏東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為,阿榮在本案中僅協助取款1次,取款金額35萬元,最終判他應賠償投資人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領錢,鈔票,ATM,一疊千鈔。(圖/記者劉維榛攝)

▲投資人被騙1745萬元,提告要求車手賠償全部損失。(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該名投資人在判決書中主張,去年8月間他在臉書被詐團張貼的虛假投資訊息欺騙,並依照指示加入LINE群組,對方佯稱依照指示交付資金操作股票投資系統就能獲利,他前前後後一共交付1745萬元。

投資人表示,其中1次交付款項時,是由阿榮出面收取35萬元,後來他發現被騙,憤而決定提告求償,阿榮既然是詐團的共犯,理應賠償全部損失。而阿榮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阿榮因為此案,刑事部分已被判刑1年2個月確定,犯罪所得5000元也全數沒收,但他在此案中僅擔任車手取款1次,投資者也證實每次前來取款的人和地點都不一樣。

法官表示,阿榮除了幫助詐團取款35萬元之外,目前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與剩餘的損害金額部分有關聯,最終判他應賠償3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