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黃資真/彰化報導
彰化縣北斗鎮中山路一棟4層樓雙拼透天厝今年7月發生惡火,造成3死悲劇。日前全案偵結,彰化地檢署認為莊姓房東違法增建磚房、隔成一共32間房出租,整棟消防設備卻只擺了1支滅火器,無法維護房客安全、也導致房客們逃生不及身亡,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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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此案,該棟建物為雙拼4層鐵皮屋加蓋,分為南北棟,透天1樓為屋主的機車行店面,2樓是屋主夫妻的住處,莊男為了賺取套房租金,在2021年底至2022年初違法增建磚造平房,做為放雜物的地方,同時出租給58歲洗腎行動不便的顏姓男子,又在透天厝內隔出31間房,將一共32間房間租給移工或當地民眾。
莊男身為房東,本應依法設置包含滅火器、消防栓、手動報警設備、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火警標示設備、緊急照明等必要消防安全設備及警示設備,以供火災發生時,可以提早對房客告警,使房客得以儘早逃生及維護房客安全,但整棟的消防設備只有在南棟2樓走道擺放的1支滅火器,屋主仍將房間陸續出租給20人住。
2024年7月30日凌晨6時19分,顏男停放的電動自行車踏板下方電池旁電源電線突發生短路,並引燃車體本身及周遭可燃物後,火勢迅速延燒並蔓延至北棟1樓,惟因1樓店面與騎樓囤放大量電池、電動自行車、機車及其他可燃物,致騎樓發生大火及多次爆炸,火勢將南、北棟木板隔間燒穿後,濃煙從走道沿著樓梯間往上流竄至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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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導致顏男與北棟4樓黃姓房客(27歲)、蕭姓友人(26歲)因逃生不及,吸入過量一氧化碳窒息,警消緊急將3人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另名飛姓移工則是逃生時雙手、胸口、背部遭火勢燒傷。檢方認為莊姓屋主涉犯過失致死,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