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林姓男子在台中殯儀館任職,竟趁巡邏時,對遺體化妝室的女性往生者伸狼爪,還將犯行拍成影片和照片。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依林男犯污辱屍體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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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林男在2018、2019年期間,在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擔任約聘人員,於2019年1月8日1中午前往遺體化妝室巡邏時,見一名女子遺體擺放在裡面,竟一時興起,拿出手機拍攝死者臉部,還伸手觸摸死者胸部,同時拍下影片和照片。
全案曝光後,林男坦承犯行。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林男利用工作機會汙辱屍體,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審酌林犯後態度尚可,依犯污辱屍體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