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以昇、劉人豪/台北報導
被稱為「洗錢大亨」的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與共犯張旭昇,因涉犯賭博、洗錢等罪嫌由新北地院審理中,2人交保金額也逐步提高到各1億元與1千萬元。日前高院發回更裁,新北地院今(27)日下午2時30分重開羈押庭約1小時,合議庭認為郭、張2原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羈押期間均自11月29日起延長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至於1億的保釋金,本次續行羈押禁見以及延長羈押禁見裁定,若郭、張2人不抗告,或抗告後經高院駁回確定,新北院會主動通知具保人連同孳息領回。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郭哲敏與張旭昇,於去年11月起訴後繼續羈押禁見,2024年4月23日裁定郭哲敏交保5000萬元,張旭昇交保30萬元,5月7日新北院重裁收押禁見。當時錢帥君發文表達對案件進展的疑慮,並表示:「從偵查到現在,還未判決,但已羈押禁見超過一年。小孩每天問爸爸何時回家,臉上滿是失望和傷心。」她質疑法院以「串證疑慮」為由持續羈押,並指出郭哲敏當初是自願從泰國返台,若要串證早就能在國外進行,質疑法院此舉不合理。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合議庭11月8日第2度准許交保,金額為郭哲敏5000萬元、張旭昇500萬元。而新北檢再度抗告成功,新北院於本月18日裁定提高郭哲敏交保金至1億元、張旭昇改交保1千萬元,均限制出境、出海,而法院諭知結果的73分鐘後,錢帥君火速帶著5千萬現金現身辦保。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而新北地檢署25日再度對郭哲敏的交保裁定提出抗告,理由是郭哲敏先前在交保期間電子腳鐐示警近千次,他曾逃海外、在各國有銀行帳戶,財力雄厚,交保後無法防止郭哲敏及張旭昇逃亡,因此提出抗告。
而高院認為郭、張2人先前均有逃亡事實,在國外都有相當資力與生活條件,「再次逃亡可能性甚高」,新北院合議庭准許交保附加條件能否防逃,並非無疑,也沒說明如何防止郭、張2人串證,第3度發回更裁。
新北院今下午2點30分重新開庭調查是否續行羈押禁見,約1個小時就做出裁定,經合議庭訊問後,認為郭、張2原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羈押期間均自11月29日起延長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2人回復原羈押狀態,還押。至於1億的保釋金,本次續行羈押禁見以及延長羈押禁見裁定,若郭、張2人不抗告,或抗告後經高院駁回確定,新北院會主動通知具保人連同孳息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