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任律師當上櫃藥廠獨董涉內線交易 前法官賺286萬判囚3年10月

▲▼晟德大藥廠內線交易案,前法官陳永昌。(圖/記者劉昌松攝)

▲曾任法官的律師陳永昌,擔任晟德大藥廠獨立董事期間涉犯內線交易案。(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曾任高院法官的律師陳永昌被控2018年間、擔任上櫃公司晟德大藥廠(4123)獨立董事時,因職務機會得知廠方授權糖尿病新藥進度,涉於利多消息公布前,利用親友名義買股套利286萬餘元、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台北地院審結,今(28日)判陳3年10月徒刑、全額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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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昌畢業於台大法律系、司法官訓練所第19期結訓,曾任桃園、士林、台北、基隆等地院法官及高等法院法官,轉任律師經營法律事務所,2016年間獲聘任股票上櫃公司晟德大藥廠獨董、連任至2022年卸職。

檢調2022年獲報,指稱陳永昌2018年於獨董任內,涉嫌內線交易,當時晟德在同年7月13日發布重大訊息,董事會決議與對岸華潤醫藥控股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獨家授權CS02糖尿病新藥在中國市場開發與商業化,簽約金與里程碑金為人民幣8000萬元,銷售權利金百分比最高可達2位數。

華潤醫藥控股所屬的華潤醫藥集團,在中國當地是知名企業,華潤醫藥控股在香港上市,產品包括中西藥、生物製劑與保健品,晟德與華潤簽訂的合作備忘錄屬於保密合約。

▲時任晟德大藥廠稽核經理唐宜鶴,也涉犯內線交易罪嫌。(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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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查出,陳永昌因職務機會得知此一利多消息,認為晟德股價會上漲,因此在晟德正式公布授權訊息前,用親友名義搶先買進晟德股票,並於晟德發布重訊後、逢高出脫套利,估算已賣出的實現獲利與尚未賣出的擬制獲利共286萬餘元,時任晟德稽核經理唐宜鶴也跟進撈外快,賺進31萬餘元。

全案於2022年7月發動搜索約談,陳永昌到案否認指控、訊後交保100萬元,唐宜鶴到案認罪,主動全額繳回不法所得,檢方起訴2人涉犯《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嫌,建請對唐宜鶴減刑。北院今判唐8月徒刑、緩刑3年,陳3年10月徒刑,均須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