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控Google網路廣告「存反競爭行為」 逼售2廣告技術工具

▲▼Google。(圖/路透)

▲加拿大宣布起訴Google,指控其網路廣告存在反競爭行為。(圖/路透)

記者葉睿涵/編譯

加拿大反壟斷監管機構28日宣布,競爭局正向競爭法庭提出訴訟,指控Alphabet旗下的Google在網路廣告市場存在反競爭行為,要求Google出售2款廣告技術工具並繳納罰款,以確保遵守加拿大競爭法。Google隨後否認了相關指控,並聲稱其廣告技術市場競爭激烈,期待在法庭上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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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報導,加拿大競爭局發布聲明指出,當局自2020年展開調查以來,已發現Google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試圖鞏固其線上廣告技術市場的壟斷地位。當局認為,Google是加拿大最大的網路廣告技術服務供應商,其行為損害了公平競爭環境。今年早些時候,調查範圍進一步擴展至Google的廣告技術服務,促使競爭局採取法律行動。

對此,Google全球廣告副總裁泰勒(Dan Taylor)回應道,該公司提供的廣告技術工具旨在幫助網站與應用程序獲取收入,同時幫助企業有效接觸新客戶,認為競爭局的指控忽視了網路廣告市場的激烈競爭,並堅持其商業決策合法。

加拿大的訴訟與美國和歐盟對Google的反壟斷調查相呼應。今年稍早,Google曾向歐盟提議出售其廣告交換平台以結束調查,卻遭歐洲方面拒絕。與此同時,美國司法部指控Google壟斷廣告技術市場的案件剛在25日完成結案陳詞,裁決結果尚待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