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華(化名)7年前與越南籍女子小玲(化名)結婚,沒想到小玲卻在某天突然離家出走並返回家鄉,至今仍不願意返台,因而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日前獲得法官裁定准許。阿華的母親也證稱,事發當日她以為媳婦年輕睡比較晚,早上起床後沒有去叫人,但一直等到中午都不見人影,這才覺得不對勁,去房間一看,人已經不在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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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華在判決書中主張,7年前他與小玲登記結婚,婚後一起住在台灣生活,兩人並無子女,但小玲某天突然無故離家出走,並在當日出境返回越南,他多次聯繫要求小玲回來都被拒絕,考量到夫妻倆至今已經分開超過4年,這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而小玲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答辯或陳述。
阿華的母親證稱,兒子和媳婦平常相處情形很好,都沒有吵架,她也不知道媳婦為什麼要離開,事發當日她不曉得媳婦一大早就出門了,還以為對方年輕比較想睡,所以起床時沒有立刻去叫人,但一直等到中午都沒有看見媳婦的身影,覺得不對勁去房間一看,人已經不在家了。
南投地院法官調閱相關出入境紀錄,小玲確實在離家出走當日便出境返回越南,之後再也沒有入境台灣的紀錄。法官表示,阿華和小玲長期分居,徒有婚姻之名,無婚姻之實,兩人的婚姻關係確實存在重大破綻,且無證據證明男方是唯一有責的一方,最終裁定准許阿華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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