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詐公款26萬遭重判 發聲明怒斥:司法品質讓人感到悲哀

▲台北市議員林穎孟。(圖/記者林敬旻攝)

▲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出身太陽花學運、有「甜心議員」之稱的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以人頭助理詐領公費補助26萬餘元,台北地院今(29日)判林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對此,林穎孟發出4點聲明回應,直言沒有一毛錢進到我自己口袋,何來的詐領財物?批法官漠視證據,胡說八道,這種司法品質讓人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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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穎孟被控任內與前男友葉曜彰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26萬餘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審理期間還爆出林秘婚又閃離、前夫拒續為她具保而險些被羈押的插曲。

針對相關指控,林穎孟、葉曜彰均不認罪,台北地院審理逾2年,今判林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判決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至於葉曜彰則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林穎孟隨後發佈4點聲明,第一,沒有一毛錢進到我自己口袋,何來的詐領財物?第二,法官完全漠視卷內對我有利的證據,背離無罪推定原則,法官根本是有罪推定;第三,法官無視冤情,完全不食人間煙火,水準令人難以苟同,這種判決令人憤怒,這種司法品質只讓人感到悲哀;第四,請法院把判決書及我完整的答辯書狀上網,接受公評,看誰在胡說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