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李彥秀「砸285萬買網軍」挨告!高嘉瑜獲不起訴處分 原因曝光

▲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圖/記者屠惠剛攝)

▲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在今年競選港湖立委期間,公開質疑藍營對手李彥秀砸了285萬在公關公司買網軍,甚至還直接在選舉公報中提及「李彥秀砸200萬買網軍公關公司」,遭到對方提告。對此,士林地檢署認為高嘉瑜的言論與公眾事務有關,最終決定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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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當時指控,李彥秀一個人就花了285萬在公關公司,相較其他藍營候選人只花10萬,這樣的大筆支出甚至比選總統還誇張,讓她不禁質疑「這筆錢到底是買什麼?李彥秀到底花到哪去?到底推播什麼?」同時她還提到,兩家公關公司最大金主就是李彥秀,但對方不斷轉移焦點、迴避問題,希望檢調能盡快查清。

此外,高嘉瑜在選舉公報中提及,李彥秀砸200萬買網軍公關公司,半年內議員、議長、立委都選,企業捐款收入還是全國第二,且李彥秀身為衛環委員,審查負責之兒少權利法時卻不在場等。她強調,在長期資源極不對等的情況之下,面對李彥秀的攻擊抹黑,她用選舉公報來澄清說明,她認為,民眾除了知道候選人的政績跟政見外,也有權利知道事實的真相。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圖/記者黃克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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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也向李彥秀喊話,若有任何不實的資料或任何抹黑、誹謗,歡迎來提告。為此,李彥秀認為高嘉瑜的指控損害了她的名譽及社會評價,因而以刑法加重誹謗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提告。

根據《中央社》報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高嘉瑜的言論對李彥秀而言,尚有足夠時間供公眾討論、辨別,難以認定有妨害名譽或意圖使人不當選的犯行。最終,檢察官指出,難以認定高嘉瑜散布不實言論,且其言論與社會公眾事務有關,發布時間也未令李彥秀無法澄清,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