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局即日起將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入管理,交通大隊大隊長李維振籲請車主勿心存僥倖,務必完成掛牌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否則不得上路,一旦被取締,將面臨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款,違規改裝車輛也將依法查處,首日取締未掛牌14件、其他違規有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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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大隊長李維振指出,微電車車主申請掛牌需攜帶身分證正本、有效期限30天以上之強制險保險證、車輛出廠證明與車主印章至監理單位臨櫃辦理,並繳納450元掛牌費用。掛牌後,車輛需遵守每小時25公里速限規定,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一旦違反規定,改裝車輛將依法處罰。
李維振提醒,微電車是許多外籍移工偏好代步工具,針對工業區內公司行號及廠房積極展開宣導,協助移工完成掛牌。截至今年9月,桃園市警局已舉辦168多場社區座談會與宣導活動,已有8568人次參與,為確保行車安全,警方與監理單位聯合稽查,將針對違規改裝進行全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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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10月桃園市發生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有424件,微電車常見交通違規行為包括違停、不依標誌或號誌行駛等。今年1至9月期間,警察局共取締微電車各種違規2903件,其中違停為最常見問題,桃警呼籲,違停車輛將被拖吊至保管場繳交罰鍰才能領回。
此外,微電車酒駕同樣需開罰,若酒測值達每公升0.15至0.24毫克,將被處以新台幣1200至2400元罰鍰,超過0.25毫克或發生重大事故,則依法追究公共危險刑責。交大強調,微電車雖無需駕照及稅金,但車主應遵守規定,重視交通安全以避免觸法。微電車納管措施旨在提升道路安全與秩序,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期待市民配合,打造更安全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