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李姓男子合法出境到中國廈門展開經商計算,孰料僅35天就失敗。他擔心債務糾紛及法律追訴會被限制出境,透過支付新台幣10萬元與陳姓中國籍人士策劃偷渡返台。李男先從福建搭船赴金門,再坐飛機抵高雄,平安返家226天才鼓起勇氣到移民署自首。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國安法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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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警調查,李姓男子去年10月23日合法出境到廈門經商,短短35天內就宣告失敗,他疑擔心因債務糾紛及遭法律追訴等,可能會被限制出境,決定使出非法手段,於11月27日支付當地人10萬元台幣,由對方安排將他載往漳州某港口。
翌日凌晨,李男抵達金門海岸,順利入境後,隨即轉搭飛機抵達高雄小港機場,再乘高鐵返回台北市住家。然而,經過226天的內心掙扎,李男決定面對法律責任,在今年7月11日,主動前往內政部移民署北部事務大隊自首,坦承其非法入境的詳細過程。
檢察官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第14條,屬無正當理由逃避檢查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同時也建請法院考量他在主管機關發覺前,對其為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是否能審酌自首規定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