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立陶宛外交部11月29日宣佈,將3名中國外交人員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並要求限期離境,主因是他們涉嫌違反「維也納公約」和從事立陶宛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對此,大陸外交部回應稱,「中方對此粗暴挑釁行徑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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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外交部驅逐中國外交人員事件發生後,大陸外交部表示,眾所周知,立方在涉台問題上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背棄兩國建交公報中所作政治承諾,導致中立關係陷入嚴重困難,「中立關係降級3年來,立方反而變本加厲,一再破壞雙邊關係。」
大陸外交部強調,中方要求立方立即停止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停止為中立關係製造困難,「中方保留對立方採取反制措施的權利。希望即將成立的新一屆立政府順應國際社會普遍共識,切實恪守一個中國原則,為中立關係正常化積累條件。」
據了解,中國3名使館外交人員被驅逐的主要原因尚不明朗,外界將其與中國散裝貨船伊鵬3號(Yi Peng 3)涉入波羅的海一條連接至立陶宛的海底電纜遭破壞切斷有關,而立陶宛官方提到的維也納公約,或和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內容有關。
即將上任的立陶宛準總理帕盧茨卡斯(Gintautas Paluckas)曾表示,上任後雖不會改變政府的對台政策,但也向中國拋出橄欖枝,對於與中國修復關係,抱持開放態度,此舉也被視為立陶宛將在兩岸關係方針上做出改變,引起外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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