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台中警方進入校園帶走學生,遭疑處理過當,引發家長熱議。而高雄上月29日也發生一起制服員警入校,一名家長不滿女兒物品接連遺失,前往警局報案並帶著制服警員進入校園,要求全班同學把書包物品通通倒出檢查。校方證實,為安撫家長情緒,在合理範圍內讓員警進入校園,不過過程中未接觸學生,由學生自行檢查自己的書包,事後也沒有找到遺失物,家長也願撤告。警方則強調,處理過程都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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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高雄家長昨日在學校家長群組分享新聞連結,討論台中老師遭學生持樂樂球棒揮打老師左腿,老師不接受道歉並報警,2名制服員警到校將學生、家長帶返派出所。
該名家長表示,上星期五(11/29日),孩子的班上也有家長帶著2位警察到班上,說是她小孩的東西不見了。對話一出,引起家長熱烈討論,據悉,發生班級是六年級。有家長認為,「就算在某位同學的書包找到,也有可能是惡作劇」、「感覺小孩會有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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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證實有此事,指出當時家長去派出所報案,表示孩子掉東西,希望員警陪同到學校, 而警方抵達警衛室時,家長情緒相當激動,認為學校沒有積極作為,希望搜查全班同學的書包,把東西倒出來檢查。
校方強調,為維護學生自主權,不允許搜查學生的私人物品,校方與警方討論後,警方提議由校方自行處理,警方在遠處觀看、不直接接觸孩子,讓孩子、當事家長知道警察有關心此事即可。
校方表示,由於當時是最後一節課,該班正要上體育課,學生剛好揹著書包到運動場,於是學務處和老師便請同學自己打開書包檢查看看有無遺漏,不過當下並未尋獲遺失物,家長和員警步出校門後,便表示要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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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左營分局表示,這起事件發生在11月29日下午3點多,派出所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出她就讀某國校六年級的女兒,文具鉛筆、吊飾多次不見,家長要前往學校了解,報案請求警方到場。
警方還原當時過程,指出員警與家長至國小門口外會合,由家長再度向校方學務主任反映情況,研議處置方案後,在校方同意下,由生教組長帶領警方至學校操場旁,由老師將該班學童聚集在操場對角。由校方自行處理,警方全程未介入。
警方強調,處理此案的員警,全程距離學童約100公尺外,由生教組長陪同,期間未與學童、物品接觸,也沒有進入教室。且員警在學校同意且派員帶領下始進入校園,均依內政部警政署「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