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前球員陳凱倫在2021年間與隊友聚餐時,酒後竟掏出下體逼隊友妻子口交,直說「拜託一次就好」,二審考量其悔悟情形,改判1年半,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維持二審見解,全案定讞。今年4月底,陳已入台北監獄服刑。此外,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補審會也通過並核發性侵害補償金25萬元,金額由國家支付,等同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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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案情,隊友妻子小琪(化名)指控,當晚陳凱倫騙她單獨至餐廳小包廂喝酒後,隨後被侵犯,陳還將生殖器靠其臉部要求口交,當下用盡全力掙脫,事後報警提告。
庭審時,陳凱倫辯稱行為僅屬強制猥褻而非強制性交未遂,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二審考量陳具悔意且案後道歉,改判1年6個月,但未達成和解而無法宣告緩刑。最高法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二審見解,全案定讞,今年4月底,陳凱倫已赴台北監獄服刑,入監編號「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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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根據2023年7月1日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犯罪被害補償審議委員會將小琪所遭受的侵害認定為第二等級傷害,核發性侵害補償金25萬元,且由國家支付,等同全民買單。
性侵害補償金分為三等級,各等級給付範圍標準如下:
一、第一等級:新台幣30萬元至40萬元。
二、第二等級:新台幣20萬元至30萬元。
三、第三等級:新台幣10萬元至20萬元。
ETtoday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二)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三)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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