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亞運龍舟金牌選手陳俞安去年2月間騎車墜落14公尺深的工程井,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負責工程的高姓監造主任、李姓現場負責人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桃園地院法官近日審理此案,並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2個月,均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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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俞安去年2月16日清晨5時許騎車經過桃園區文中路的工地附近,因現場沒有依規定設置拒馬或警告標誌,他不慎誤闖,連人帶車摔進14公尺深的工程井中,直到上午工人發現圍籬被撞壞才驚覺出事了。
然而,陳俞安獲救時,距離意外發生已經經過5個小時,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事後檢方根據工地現場布置進行調查,發現施工單位沒有依照工程交通維持計畫設置2個拒馬,施工範圍也比原本預計還大,現場卻放了雙箭頭指示方向,可能會讓用路人誤判行經路線。
檢方認為,負責工程的高姓監造主任、李姓現場負責人的疏失,明顯與陳俞安的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偵結後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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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此案,考量到高姓監造主任、李姓現場負責人均坦承犯行,並與死者父母達成和解並給付完畢,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2個月,均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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