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南韓總統尹錫悅的「6小時戒嚴令」,引發國際譁然。昨晚,民進黨立院黨團就發文,以台灣立法院狀況比擬,儘管火速刪文仍遭炎上,連支持者也不挺;對此,律師黃帝穎點出關鍵,表示台灣目前是無法比照韓國發佈戒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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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在臉書提到,韓國國會遭到軍警封鎖,議長及議員無法前往開會,而韓國總統發布戒嚴,也被認為是總統反制在野黨的非常手段。不少人立刻聯想到國內的情況,好奇問道「台灣何不比照韓國發佈戒嚴?」
對此,黃帝穎直言,台灣目前是無法比照韓國發佈戒嚴的,從法律層面來看,有兩大理由:
1.台韓戒嚴的法律程序不同
台灣總統發布戒嚴,必須經過國會通過或追認,才會合法生效。這和韓國程序完全不同,韓國總統發布戒嚴,是國會過半否決,才會失效,因此外媒報導韓國軍警封鎖國會,應該是為了避免戒嚴令被韓國國會否決的極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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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灣戒嚴法明文「戰爭或叛亂發生」為要件
戒嚴嚴重影響人民權利,是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最後手段,台灣在遭受中國武力進犯,較符合戒嚴法要件「戰爭或叛亂發生」,因此韓國的戒嚴令,與我國法律要件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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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他解釋道,台灣要反制在野黨,還是要回歸國會議事攻防、公民力量監督和憲法法庭最後把關,「就算是例外的急迫情況,如國會硬推癱瘓憲法法庭的『憲訴法』,還是能以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守護民主憲政的方式,讓此法不生效,此時藍白回歸憲法,如不同意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就應提起不信任案,倒閣後國會全面改選,直接面對最新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