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豪(化名)去年11月間因故與他人吵架,放話要人出來輸贏,見警員到場處理,竟張口咬傷警員的手臂,並辱罵三字經、嗆聲「我咬警察,你咬我啊」。彰化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考量到阿豪已經認錯,也與受傷警員達成調解,最終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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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記載,阿豪去年11月間因故對他人心生不滿,還賴在原地不肯離開,要求對方出來跟他輸贏,結果被在場的民眾壓制;接著,當地派出所接獲報案派員前往處理,他見到警員仍不罷休,竟張口咬傷警員的手臂,再嗆聲「我咬警察,你咬我啊,X你娘咧」。
等到酒醒之後,阿豪才表示,當時他已經喝到沒有意識了。彰化地院法官認為,阿豪明知警員當時是在依法執行勤務,竟無端出言辱罵,甚至咬傷警員,無視公權力存在,侵害到公務員執法的尊嚴,行為確實不可取。
法官接著表示,考量到阿豪已經坦承犯行,也與受傷警員達成調解並賠償損失,犯後態度尚可,加上經過這次教訓,他應當知道悔悟,不會再犯,最終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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