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中年女子,日前深夜捧170萬元現金,約了泰達幣商在咖啡廳進行交易,警方埋伏在現場,將該名18歲穿著短褲、球鞋的藍姓假幣商逮捕,他不斷的說「我是合法的」,但又拿不出合格的登記證明,最後才承認是幫詐團收款,警詢後將藍男依涉詐欺、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移送地檢偵辦。。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員林警分局初步調查,該名藍男在社群網路平台上認識一名自稱「阿翔」的男子,在聊天中得知販賣虛擬貨幣可以賺錢,再進一步聊天詢問得知可以輕輕鬆鬆賺錢,只要幫忙取錢操作一下手機,大筆金錢便可輕鬆入袋。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藍男在阿翔的慫恿下便加入打工,卻不知自己正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12月3日深夜在某間咖啡廳內,交易虛擬貨幣款項,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員警獲報前往,發現幣商藍男拿不出合格證明,與婦人碰面交易買賣虛擬貨幣,員警當場查扣170萬元、工作手機3隻等相關證物,婦人也在警方的勸說下,確認自己遭到詐騙,警詢後,將藍嫌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移送彰化地檢偵辦。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員林分局長吳詠傑表示,依據洗錢防制法第6條,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未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者,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違反者將有2年以下刑事責任。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吳詠傑提醒民眾,在面對陌生人推薦的投資計畫時,應保持警惕,特別是當涉及保證高回報或要求私下匯款時,極可能為詐騙行為,切勿因對方言辭巧妙而降低防備心,若有疑慮,可先向金融機構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避免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