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悉宇、許宥孺/雲林報導
危險動作別模仿!雲林縣虎尾鎮一名弟弟被民眾直擊,一邊騎單車一邊吃泡麵,即使路面顛簸也不影響他狂嗑泡麵興致,民眾錄下這幕並狂讚:「水水水!臭屁!」畫面被轉傳放上網路,警方則表示,最高可以罰1200元。
網路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分享一段影片,指出2日在虎尾鎮清雲路上,有一名弟弟好厲害,可以邊騎單車一邊吃泡麵,網友看了大為驚訝,直呼「想看吃火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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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1秒影片錄下,弟弟解放雙手,左手捧著泡麵,右手拿筷子,邊騎單車邊吃泡麵,遇到路面顛簸處也能平穩駛過,錄影的民眾大笑狂讚:「超扯!超扯!水水水!臭屁,臭屁!」。
民眾看過影片後,表示弟弟平衡感很好,核心很強才能控制腳踏車,對於弟弟的行為,認為「應該是小屁孩想紅吧」。另名民眾則表示,很危險但是很厲害,小時候會放開雙手騎車,但不會吃麵,「應該是愛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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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弟弟在路上騎乘自行車放手吃泡麵,屬於道路上以影響交通安全的危險方式騎車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規定可處罰新臺幣300元以上1200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駕駛各類車輛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定,切勿有放手騎車,或從事其他危險方式騎車行為,以避免未能注意前方狀況,無法控制車況,因而摔倒,或碰撞其他車輛而之事故,以維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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