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林男10月底準備送小孩上學時,突然遭一名劉男持開山刀闖入自家猛砍,導致林男多處重傷。檢方近日將劉嫌以及幕後指揮的莊男、把風胡男等人依殺人未遂起訴,並查出劉嫌等人是收受一名不明男子40萬元,才願意當打手,持開山刀砍人。中間人莊嫌還稱,有向劉嫌說「不要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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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該案,10月29日清晨6時許,住在沙鹿區一處透天厝的林男,才剛打開自家鐵捲門,準備送孩子去上學,不料突然遭一名持開山刀的男子闖入,一連重砍3刀,導致林男流出大量鮮血,屋前滿是血跡。當時警方循線追查,發現是一名20歲劉嫌動手,並在彰化將人逮捕,劉嫌供稱是受人委託,其餘共犯陸續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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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追查,劉嫌跟友人莊嫌、胡嫌都是朋友關係,跟被害人林男並不認識。莊男受到一名不明男子指示,以40萬元為代價,要求3人持刀殺害林男,且先支付前金10萬元。事發當日5時49分,劉嫌跟胡嫌搭乘白牌車前往埋伏,約莫1小時後,劉嫌見林男住家鐵捲門開啟,便衝上前朝林男正面揮砍3下,林男奮力用手抵抗,才免於遭砍傷頭胸部,但大量鮮血不斷流淌,所幸逃過死劫。
檢警循線在彰化陸續將動手劉嫌、把風胡嫌以及幕後人莊嫌逮捕。劉嫌供稱,只是要教訓他,沒有要置他於死地的意思,他們說要砍他的手,也沒有說要砍斷。莊嫌也供稱,有跟他們說「不要很嚴重」,僅承認傷害,否認殺人。
被害人林男說,劉嫌朝自己正面由上往下砍,趕緊用手抵擋,第二刀同樣是砍到手,第三刀因為自己退了一下,才被砍到腳部,傷勢嚴重到可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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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劉嫌揮砍時施力極大,若非有殺人犯意,怎麼會朝著可能致命的頭部砍殺,且被害人受傷範圍大,遭全力揮砍3下,足以認定劉嫌有殺人犯意。此外,劉嫌使用的開山刀質地堅硬、刀刃鋒利,近距離揮砍,極易造成被害人死亡,全案依殺人未遂罪將3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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