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師聖誕節奪國中女初夜 誇胸美纏綿13次...少女母查手機驚呆

▲愛情,戀愛,情侶,夫妻。(圖/pexels)

▲北部某間完全中學的高中部王姓男老師,竟與國中部女學生發生13次性行為。(示意圖/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部某間完全中學爆出師生戀醜聞!高中部一名王姓男教師與國中部女學生墜入愛河,交往將近1年。某日,女學生母親意外發現露骨簡訊,其中包括「第一次玩都會亂經啊」、「多美的奶頭」及「成年在一起,不然永遠都是炮友」等文字,讓她氣得帶女兒驗傷報警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13次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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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2022年間王男結識國中部的女學生小花(化名),2人成為情侶關係,並在同一年的聖誕節當天在王師住家發生性行為,小花則將初夜獻給了王師。

期間,2人就像熱戀情侶般,時常互傳甜蜜對話,小花甚至也會帶衣服到王師家過夜,並一起出遊,還拍影片紀錄生活。

某日,小花母親發現女兒手機有大量簡訊、「奇怪」影片,經追問學校老師竟與女兒發生不倫戀,但她認為是女兒涉世未深遭老師拐騙,一氣之下帶著小花去醫院驗傷並報警提告。

偵查時,王師坦承得知小花年紀,也與小花發生多次性行為,當都是雙方合意的,並沒有強迫;小花也不否認。檢警勘驗2人手機發現,小花傳「你現在會想戀愛嗎?我在想啊~可不可以到我現在滿16歲我們就在一起,因為16歲也合法了」,王師回「幹嘛等我啦,是還好啦」,小花再傳「因為你之前說要在一起也要成年啊,不然永遠都是炮友嗎?雖然這樣也能維持很久」、「我的內衣褲你家還有嗎?」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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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小花也曾向胞姊坦承與老師發生性行為,並強調自己沒有被強姦,是自願的。檢警認,雙方互動親密,也未見小花有隻字提及曾遭王師強制性交行為,難認有違反其意願。

但案發時,小花年僅15歲,檢察官仍依13次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將王師提起公訴。至於,小花母親認為王師涉犯偷拍,違反兒少性剝削罪,但檢察官從對話中,發現王師從沒違反過小花意願,反而有「哈哈哈,有夠醜的」親密對話,顯見指訴,尚無可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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