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尾咖闖雲林亂倒廢土現場曝!刺鼻臭味狂飄 檢揪出26人起訴

▲▼雲林有超過5公頃土地遭回填廢土。(圖/記者王悉宇翻攝)

▲雲林有超過5公頃土地遭回填廢土。(圖/記者王悉宇翻攝,下同)

記者王悉宇、郭玗潔/雲林報導

雲林楊姓男子等9名土尾仲介,為了賺取每台砂石車2000元以上不等的處理費,2年多來將大量營建混合廢棄物,載到王姓男子等17人所有或管理的10餘筆雲林縣內土地回填,合計超過5公頃土地遭回填廢土。雲林地檢署接獲檢舉,將涉案26人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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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於去年6月間接獲民眾檢舉,指雲林縣麥寮鄉豐津段有多筆土地遭回填有刺鼻味的廢土案件,本署戴文亮檢察長旋指派本署莊珂惠檢察官籌組專案小組進行偵辦。

莊檢察官指揮員警漏夜前往蒐證,搜索相關涉案被告位於雲林縣麥寮鄉、彰化縣二林鎮住處,並於今年7月11日、18日親自帶同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雲林縣環保局、水利處、農業處、農業部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等相關人員,前往現場勘驗,莊檢察官除追查麥寮鄉豐津段土地回填案,並順藤摸瓜查獲3組土尾仲介集團犯罪事實,前開案件日前業經偵查終結,將相關土尾仲介、土地所有人及管理人等26人,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分別提起公訴。

據查,楊姓男子等9人均為土尾仲介,也都知道未經分類的營建混合物(即營建剩餘土石方夾雜廢棄物,下統稱營建混合廢棄物)不得任意棄置,更不能以再利用或任何名義回填於農牧用地,竟為賺取每台砂石車2000元以上不等的處理費,與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之車隊業者,自2021年5月間起至2023年7月間,載運營建混合廢棄物至王姓男子等17人所有或管理,位於雲林縣麥寮鄉豐津段、安西段、豐興段、施厝寮段、許厝寮段、臺西鄉蚊港段、蚊興段、口湖鄉崙北段等10餘筆土地回填,合計超過5公頃土地遭回填廢土,並查扣鐵板123片、挖土機4台、推土機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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