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吳柏翰(38歲)曾因酒駕、販毒遭判刑2月及7年,去年大年初二在車內吸食安非他命後,以時速122公里高速狂飆,撞死剛下班的警員高偉倫,先前二審被判刑8年6月;警方查出他撞死員警前4天才在雲林販毒,當時偵訊時供出上游藥頭及製毒工廠,罪證確鑿,彰化地院審結,依販賣第二級毒品,判處有期徒刑6年5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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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吳柏翰2023年1月13日,賣毒品給在獄中服刑妻子的王姓女友人,當時他辯稱「我不是為了賺錢」,只因王是妻子的朋友,認識一陣子了,想說她也沒有在工作,才跟上手拿1錢的安非他命是1萬元,拿半錢也只跟她收4500元,想說便宜賣她」彰化地院一審判處10年6月徒刑、上訴二審改判7年。
吳柏翰1月13日涉販毒案後,於1月19日中午又在雲林縣斗六市後火車站某出租套房內,以27,000元,販賣安非他命3錢給黃女,吳於警詢、偵查、準備程序及審理時坦承不諱,並供稱,「我從裡面拿一點出來吸,是賺量差,大約價值1,000元」具營利意圖。吳供出毒品由藥頭邵男直接跟製毒工廠接洽,由蔡男出資,一審遭判6年5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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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柏翰在去年1月22日下午3時40分許,先在車內吸食安非他命後,隔天早上7點多開車出門,期間藥效仍未退的情況下,吳柏翰連闖數個紅燈,行經彰化縣彰化市彰興路一段時,竟以時速122公里速度,撞上當時正在停等紅燈、剛下班的員警高偉倫,高偉倫因此身體受有多重創傷,經送醫急救後仍不治死亡。一審列國民法官審理,遭判8年6月有期徒刑,但吳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今年4月10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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