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疑分居妻有新歡想離婚 反被公開「外遇要求三人行」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強(化名)與中國籍妻子小美(化名)分居多年,他控訴妻子疑似與其他男子有不正常交往,因而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小美則表示,雙方之所以會分居,是因為阿強外遇,甚至想要「三人行」。台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認為阿強和小美分居是經過雙方同意的,無論理由是什麼,都難認兩人的婚姻已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因此裁定駁回。

▲▼家庭,夫妻,家暴。(圖/CFP)

▲阿強與妻子小美分居將近4年,想要離婚卻被法官打臉。(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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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在判決書中主張,和小美是在2018年間結婚,婚後2年就因為文化差異、彼此生活習慣不同而協議分居,至今已分居將近4年,雙方感情疏離、沒有互動,也無法進行有效溝通,就連他的父親過世,妻子也不聞不問,後來聽說妻子在分居之後與其他男子有不正常交往,這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小美則表示,她和阿強是自由交往後結婚,婚前同居時相處狀況都很好,婚後感情也不錯,沒有什麼文化差異或生活習慣衝突,但婆婆過世之後,她就突然被丈夫趕出家門,後來公公離世,丈夫也沒有告知,導致她無法參加公公的喪禮。

至於分居,小美說,那是因為丈夫被抓包外遇,經她詢問,丈夫竟然想一邊保持婚姻關係,一邊與小三交往,她感到衝擊和不解,但又捨不得離婚,這才妥協簽下分居協議書,希望能繼續維持這段婚姻。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阿強與小美分居是經過雙方同意的,不論理由是什麼,都是基於維繫婚姻而簽署的協議,因此難認兩人的婚姻已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也不能將分居的事情全部歸責於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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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阿強雖然主張小美疑似外遇,但沒有提出相關證據佐證,最終沒有採信他的說詞,並裁定駁回離婚訴求,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