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彥均遭詐騙「金額可付北市公寓頭期款」 判決書認證:被坑512萬

外送用▲▼郭彥均怒轟「詐騙罰太輕」喊話修法!昔被騙走7位數。(圖/翻攝自Instagram/antony8955)

▲詐騙頻傳,郭彥均呼籲修法。(圖/翻攝自Instagram/antony8955)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資深女星譚艾珍12日驚傳遭詐騙98萬元,引發社會關注,而曾經受騙的男星郭彥均,13日也再次公開譴責詐騙行為,怒轟「詐騙真的好嚴重真的受夠了真的恨死了」,還透露被騙金額可以在台北市東區付公寓頭期款,而據法院判決書顯示,郭彥均確曾因為投資以太幣遭詐騙,投資金額共550萬2000元,只拿回分潤38萬2326元,被騙金額將近512萬元,確實足以支付台北東區公寓的頭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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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彥均譴責詐騙行為,他認為每個人都有被鬼遮眼的時候,當時他相信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以為投資能獲利18%以上,朋友甚至保證「如果賠錢我賠給你」,他於是發瘋似的投資,雖然一開始有拿到一些獲利,但很快就出現拖欠的情況,3個月後就聽說對方有上層的人被抓了,詐騙金額高達幾十億,「投資人太多還有人失去生命真的很壞,聽朋友說好像也判不到十年」。

事實上,郭彥均先前參加電視節目時曾透露,遭詐騙的金額高達7位數,足以當成「台北東區公寓頭期款」。而根據法院判決指出,郭彥均遭詐投資以太幣約550萬2000元,扣除分潤38萬2326元,損失高達511萬9674元。不過幸運的是,介紹郭彥均投資的朋友雖然也被騙,但並沒有落跑,反而負起責任按月還郭彥均錢,預計分期40多年。

▲郭彥均遭詐金額。(圖/司法院裁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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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彥均呼籲立委應該修法,提高詐騙的刑罰,憤怒表示:「立委們你們有看到我們的社會詐騙多嚴重嗎?我們目前的法律對待詐騙真的太輕了,落網後他們都把錢轉到國外去了,關完之後還可以繼續用在國外的錢,好幾十億都是別人一生的努力,嫌犯用幾年的公家飯來換幾十億,真的太不公平了!」他認為,修法雖不能完全遏制犯罪,但至少可以讓大家在犯罪前思考犯罪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