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對未成年姊妹遭母親的同居男友侵犯,姊姊屢次向母親求救,母親卻無動於衷,只問「他親妳?」並嘴對嘴親吻姊姊了事,母親又在案情曝光後,和男友登記結婚,並打電話要求姊妹倆和解。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姊妹倆指證一致,且她們無須冒著和母親反目斷聯的壓力誣陷母親男友,判男友犯行屬實,依男友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合併處4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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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母親小慧(化名)有3個女兒,她帶著大女兒、小女兒與男友阿弘(化名)同居,阿弘卻趁小慧不在時,尾隨未滿12歲的小妹進廁所,猥褻得逞。阿弘又趁陪同小慧、17歲的姊姊南下回老家時,趁小慧和外祖母聊天,在車內強吻姊姊。
而後3人於當晚投宿在一家摩鐵,阿弘假藉要施展法力治療姊姊身體,姊姊也應母親要求進入浴室,因而慘遭阿弘撫摸、強吻,期間小慧曾進出浴室,看到女兒和男友一同泡在浴缸內,但並沒有作聲。出浴室後姊姊立即向小慧求救,不料小慧竟問「他親妳?」隨即也嘴對嘴親了姊姊一下,除此之外沒有其他作為。
當晚小慧和姊姊睡床上、阿弘睡沙發,半夜一等小慧去上廁所,阿弘便爬上床指侵姊姊。隔天姊姊又再度向小慧求救,小慧只問「他有插進去嗎?」就沒有反應,直到回家姊姊仍試圖向小慧吐露遭性侵的事,然而小慧仍無反應,反而希望姊姊和阿弘好好相處。
求助無門的姊姊只能打電話給二妹傾訴,又在和小妹聊天時發現她也遭狼爪。二妹憤而打電話和小慧大吵,質問她「母親為何無法保護自己的小孩」、「以後雙方不要再聯絡」等語,小慧也哭著嗆二妹「妳想毀掉妳姊姊的名聲嗎?」導致二妹也自責是自己沒有保護好姊妹,讓她們遭受侵犯,並將這件事寫在作業中抒發心情,全案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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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阿弘否認犯行,小慧則和阿弘登記結婚,並連絡女兒,希望她們和阿弘和解。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後,認為2姊妹提告需面臨司法調查、和母親反目互不往來、骨肉親情無存等壓力,並沒有誣陷阿弘的動機,判阿弘犯行屬實,依他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合併處4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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