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闆4度酒駕撞癱女!打悲情牌求免囚:被關沒錢賠 法官怒了

▲彰化酒駕男撞倒女騎士。(資料圖/民眾提供)

▲徐男4度酒駕,撞倒女騎士後肇事逃逸,導致女騎士癱瘓。(資料圖/民眾提供)

記者吳佩蓁/台中報導

彰化一名經營棧板公司的徐姓老闆,去年6月27日第4度酒駕,將黃姓女騎士撞成癱瘓,不僅無照還肇事逃逸,一審遭判刑2年5月。法院審理時,他主張願賠償女騎士270萬達成和解,並已給付120萬元,剩餘款項將按月給付2萬5千元,請求法官輕判免囚。不過,法官痛批徐男4度酒駕是「特別實質惡性之人」,且其公司每月營業額高達200萬元,有相當經濟能力,卻只願意每月給付被害人2萬5千元,未見有積極彌補之心,駁回徐男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指出,徐男2013年10月第一次酒駕,檢察官給予緩起訴,並繳納處分金5萬元;2017年3月徐男又因酒駕遭判刑3年,易科罰金約9萬元,不料他支付完罰金後,2018年4月又再度酒駕,這次徐男被判刑5月,並入獄服刑於同年10月執行完畢出監。

沒想到徐男入監服刑後,仍未記取教訓,早被吊銷駕照的他,去年6月27日中午在友人家飲酒後,竟堅持開車返家,行經事故地點時撞上騎乘機車的黃姓女子,導致黃女當場人車倒地,徐男發現後竟駕車逃逸,直到1小時後才自行到派出所投案,經酒測值達0.38毫克。黃女則因事故癱瘓,如今臥床無法自理生活、無工作能力。

審理時,徐男辯稱他已深感悔悟,且與女騎士達成和解,他願賠償被害人270萬元,目前已支付120萬元,剩餘150萬元將分期5年償還,每月支付2萬5千元。而受害女騎士也撤銷告訴,並為徐男求情盼法官能給予輕判,讓他盡快回歸社會,對社會有貢獻。

▲徐男肇事逃逸,1小時後才自行到派出所投案。(資料圖/民眾提供)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一審法官審理認為,徐男酒駕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與他車併行之間隔,亦未與前車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高速貿然通過該處,不慎擦撞女騎士而肇事,顯有過失,雖然女騎士行經行車管制號誌交岔路口,往左偏向行駛時疏未注意同向左側直行車輛行駛動態及安全間隔之舉,亦有過失,但不能因此解免徐男過失刑事責任。審酌徐男先前有3次酒駕前科,如今又再度酒駕還無照逃逸,判刑2年5月。

徐男不服上訴,辯稱他是家中經濟支柱,尚須扶養幼子及配偶,倘若他入監服刑,除了無法扶養家人外,恐怕也無法依照約定按月給付被害人2萬5千元,請求法官減輕其刑。

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徐男10年內再犯酒駕是「特別實質惡性之人」,且徐男自述其公司月營業額高達200萬元,月淨利約為20萬元,並無負債,認定徐有相當經濟能力,卻只願意分期5年償還剩餘150萬元款項,每月賠付被害人2萬5千元,相較被害人癱瘓臥床失去健康的痛苦程度,未見徐男有積極彌補被害人之心,並無「顯可憫恕」之處,駁回徐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