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何男因案要入獄想籌安家費,竟找來朋友張男以及2名未成年少男、少女共謀仙人跳,4人利用交友軟體約出一名男子,並由少女謊稱「想休息」約該男到摩鐵。何男與張男闖入,並一邊錄影,指示少女脫衣並用枕頭遮身體,營造男子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索討200萬元,好險經被害男大喊救命,才被房務人員發現報警。何男與張男分別被依詐欺取財未遂判處1年4月、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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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何男今年4月找來友人張男,提議以仙人跳方式謀取不法利益,再找來未成年少女,與少女之男性友人,共4人籌畫犯罪計畫。由少女手機登錄交友軟體,在網路上物色對象,並且由少女將被害人帶至摩鐵,再由何男等3人闖入,只要被害人不從,就由何男毆打就範,並且要先搶奪被害人手機控制場面,張男則在一旁錄影,營造「抓包」情況,若成功,不法所得由4人平分。
判決書寫下,少女於4月18日約出一名男子,並搭乘男子車輛進入太平區一間知名摩鐵115號房,不到半小時,何男等3人按壓電鈴,被害男子以為是外送餐點送達,馬上開啟房門。何男等人按計畫行事,還要求少女先脫衣服,用枕頭遮擋身體私密部位,營造被害男正在跟少女性交之假象。
何男與張男控制被害男子後,奪走其手機,試圖要用臉部辨識功能解鎖,結果不成,張男恐嚇「不講出來就摔爛手機!」被害男只好供出,並遭刪除交友軟體內的對話紀錄,亦無法報警。
何男等人要求被害人支付200萬元,或是將其轎車辦理借貸,遭被害男子拒絕。同時間,真正的外送餐點送抵,房務人員致電到房內,被害男大喊「救命!幫我報警」案件才被揭開,由警方介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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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認為,何男等人以「仙人跳」之詐術,以傷害、恐嚇手段,要求告訴人給付和解金,構成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分別判處何男1年4月,張男1年徒刑,同案少年與少女則由少年法庭調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