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一律當場扣牌2年 里港警加強取締酒駕+宣導作為

▲里港警方加取酒駕取締兼宣導作為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里港警方加取締酒駕取締兼宣導作為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酒駕肇事案件屢屢造成家破人亡,為展現政府「酒駕零容忍」的執法決心,時序進入冬令進補及尾牙季節,里港警分局持續加強轄區巡邏、攔檢,並規劃專案性勤務,針對小吃部、餐廳等飲酒場所周邊及易發生酒駕路段,提升執法強度及密度外,另派員前往飲宴場所,宣導「指定駕駛」、「酒後代駕」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措施,結合第三方力量防制酒駕,遏阻酒駕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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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港警分局交通組組長林中安表示,「酒後駕車零容忍」已是全民共識,對於酒後駕車的罰則,政府更採多重手段遏止酒駕發生,不僅可能須付出高額的罰鍰及刑法有期徒刑,同車乘客(駕駛人達公共危險程度)也會遭舉發,甚至情節嚴重時(如:累犯、致人重傷或死亡等),須面臨駕照可能遭受吊銷、車輛強制裝酒精鎖或公佈駕駛人姓名及照片等處罰。

更重要的是自去(112)年6月30日起,規定酒後駕車車輛一律「當場」扣牌2年,駕駛人因酒駕被舉發或移送時,車輛就會被扣牌及拖吊移置保管,車輛在2年內均無法使用,也提醒勿將車借給會酒駕的朋友,透過多項手段無非都是為了防制酒後駕車駕駛人再犯的可能性,降低酒後駕車事故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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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長温基興呼籲,警方取締酒後駕車與防制酒駕事故決心,並持續宣導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喝酒之後如果有行車需求,務必請親友駕駛、選擇改搭計程車或使用酒後代駕服務的方式,也同步宣導餐廳店家及售酒業者應負起社會責任,協助勸導酒客飲宴之後切勿駕車離開,並落實「代叫計程車」及「叫代駕」服務,另外飲酒隔日如有酒氣酒容等宿醉的疑慮,也務必留意有酒精殘留的風險,切勿貿然開車或騎車上路,呼籲全民共同向酒後駕車說「不」,透過加強執法與推廣宣導,有效嚇阻酒後駕車行為,讓酒駕肇事造成家庭與個人憾事能消彌殆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