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號稱「波霸奶茶杯」大亨、身價百億元的旅美台商施宗明,去年(2023年)在台灣外遇小他26歲的陳姓嫩模,自認以結婚為前提交往、3個月付出1.1億餘元,卻被女方藉故疏遠且拒還錢,施男自認遭受感情詐騙,告陳女與陳女哥哥連帶全額求償,台北地院審結,今(18日)判陳女兄妹全部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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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主角今都沒到庭聆判,本案最後辯論時,陳女的律師團仍主張雙方非情侶,而是施男趁陳女喝醉侵犯得逞、雙方爭吵,為了彌補與維持跟陳女關係,施男「開始加大贈與的力道」、希望博取陳女芳心,雙方上百頁對話紀錄,從無陳女主動索討錢財內容,後因陳女得知施男已婚、要求分手,施男開出雙方若繼續在一起5年,「就是願意比較開放地發生性行為」,願再給陳女1億元。
陳女的律師團強調陳女沒接受施男提議,且施男始終無法舉證陳女用了什麼詐術,至於施男聲稱陳女「以女性魅力勾引」、「營造長久共同生活假象」等語,內容不明確,也不構成詐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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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男的律師團反駁指出,是陳女主動接近施男打探財力,假裝同意交往,趁施男被沖昏頭,不斷向施男索取錢財,施男當時深愛陳女而持續支付,陳女慣用「先冷漠、再拉近關係,再要錢」模式,且打電話連繫、不留任何文字證據,施男已聲請假扣押陳女資產總額5000多萬元,雙方另有1件民事求償案與2件刑案,仍在偵審。
施宗明現年54歲、已婚,旅居美國從手搖飲店的打工族,自行創業樂立杯(Lollicup)及Karat公司擔任執行長,供應美系連鎖餐飲業者所需的餐具,包括珍珠奶茶所用的杯具,公司股價市值達3.6億美元,折合台幣逾100億元,施因而被稱為「波霸奶茶杯」大亨。
施男去年邀本案28歲陳女拍代言廣告後墜入情網,去年7月起追求期間,陸續贈送陳女1輛200多萬元BMW轎車、1輛650萬元保時捷休旅車,外加愛馬仕、香奈兒等精品包與鑽石珠寶等,還贊助陳女所需的購屋頭期款,以為能打動芳心,但去年10月間,陳女以拒當小三等理由疏遠施男、要求分手。
施男認為陳女最初假裝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其實目的是騙他的錢,怒告陳女涉嫌詐欺,並全額求償花在陳女身上的台幣1.17億餘元,同時聲請假扣押獲准,包括陳女帳戶5000餘萬元現金、名車和部分精品包、珠寶,另有約5000萬元資金流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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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男另曾託律師公開聲明「本人絕無對陳小姐有何性侵行為,亦無五年性愛合約之事,陳小姐係合意與本人發生性行為,並於詐得財物後,即藉口無法與異性發生性行為而疏遠本人,本人始知遭詐,經向陳小姐要求返還遭詐金額遭拒,乃委請律師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及民事求償等。」
施男的聲明強調「陳小姐之不實言論嚴重影響本人名譽,且已對本人及本人事業造成嚴重之困擾及侵害,本人將對相關人等提告及求償,請各界切勿再以訛傳訛,傳述不實內容,否則本人均將訴諸法律,捍衛本人權益。」
本案審理期間,施男追加陳女哥哥連帶賠償,理由是陳女曾給哥哥美金3萬元與台幣30萬元。陳女哥哥出庭聲稱妹妹被施男追求但沒同意交往,聽妹妹講施男送她1輛BMW轎車要她放心收,因為「這個錢,一天就可以賺到」,他被施男提告「感覺蠻莫名其妙」,他不知妹妹把車子珠寶和錢放在哪裡,事先更不知妹妹跟施男已發生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