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文化部自112年起發放文化禮金,要培養下一代的創造力、人文關懷、文化素養及自我認同。然而,近日就有網友發文表示,發放文化幣的出發點雖然是好的,但對有些人來說,實在是用不到,網路上甚至還出現販售文化幣的亂象,這樣真的合適嗎?貼文曝光後,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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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網友在Dcard上,以「文化幣兌成現金亂象」為標題發文,提到她每次拿到文化幣,都真的拿去買書、看展覽,這1200點對學生來說,真的很多。接著她也坦言,雖然可以理解發放文化幣的出發點是好的,但真的也有一些人是用不到的。
原PO透露,她有時會在社群平台上,看到其他人光明正大的販售自己的文化幣,雖然別人要怎麼用,確實與她無關,但這違反規定的舉動,真的合適嗎?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回應,「根本就沒必要發放文化幣,政府硬要發,甚至還要繼續往下發放600,真的是有錢沒地方花,幫倒忙,這些違反規定變現的就是最好的證明」、「我覺得文化幣的出發點是有用的,沒有用,是因為他們沒有文化」、「我拿來買課本,超級感謝,不然書真的好貴」、「我愛文化幣,可以半價去聽音樂會跟看戲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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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網友直呼,「真的覺得這個政策很奇怪,應該不是用年紀來篩選,而是有需要的去申請,先搶先贏或是抽籤都比較合理」、「為什麼文化幣有年齡限制?上班每天被社會毆打也需要文化薰陶療癒」。
文化幣官網指出,「文化成年禮金可用於實體的藝文體驗及消費,包含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圖書、視聽娛樂、文創工藝等類型,例如看國片、看表演、購書、逛博物館、買文創等藝文消費」,但使用時要注意以下4點:
1.不得轉售、兌換成等值的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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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用於支付退(換)藝文表演票券及商品的手續費。
3.不得用於餐飲消費使用。
4.不得用於餐飲、一般事務性文具、3C、禮品、生活雜貨、拍立得、網路交易、線上課程,且香水、手工皂、蠟燭、花藝品僅限體驗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