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市的徐姓、高姓男子先前在酒吧結識兼差的正妹小花(化名),3人相約飲酒唱歌,並到徐男家中續攤。怎料2男在續攤的過程中,不斷對小花灌酒,灌醉後更是動手輪流性侵,氣得小花報警處理,2人也因為強制性交罪,各被判處7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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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徐男與高男2020年10月間在台中某酒吧飲酒,期間認識了兼差的正妹小花,3人相談甚歡,相約等小花下班以後一起前往其他地方唱歌。
由於唱完歌之後還感覺不盡興,3人於是再度決定,一起前往徐男家中飲酒聊天、玩牌。怎料徐男飲酒後心生歹念,當即與高男聯合,透過強迫的手段,將小花拉進房間內性侵。
小花在過程中不斷抵抗,但因為有喝酒,加上徐、高2人是男性,擁有體型上的優勢,因此她身上的衣物全部被脫去,被壓制在床上無法動彈。儘管小花不斷哭喊,但徐、高2人獸性大發,在完全沒做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多次動手實施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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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後來室友致電,小花才告知遭遇,並且藉機離開、請室友來載她。返家的過程中,小花崩潰哭泣,直到經過室友、室友朋友的安慰,才稍稍平復情緒,前往警局報案。
後續小花到醫院驗傷,當天的衣物、身上多處及私密處都檢驗出男性DNA,與徐男、高男的DNA型別吻合,且小花的左手、額頭及脖子等處有紅腫等等的傷勢。除了身體上的傷害以外,小花也因此遭受了精神上莫大的痛苦,無法接受事實。
警方獲報後,循線將2人帶回,檢方偵結以後,2人也雙雙被起訴。對此,徐、高2人則辯稱,當天飲酒時,3人有聊到性行為相關的話題,當時小花自稱「很久沒做這種事情」,加上覺得2人長得不錯,因此可以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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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法院審理後,並不採信徐、高2人的說法,審酌案件一切情狀後,認定2人共同犯強制性交罪,且均否認犯行、未與小花、小花的母親達成和解,因此各判2人7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