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呂姓男子22日15時30分許駕車經過員山鄉永金一路,見警執行取締酒駕勤務,他神色緊張引起警方注意,經查呂男駕駛的小客車,號牌已被註銷,警示意停車受檢,呂男卻加速逃逸,最後自撞路樹及反光鏡,呂男下車試圖逃逸,警方及時趕到,呂男返回車內疑似意圖拿取物品,員警為避免突發狀況發生,持槍喝令下車受檢。呂男拒檢肇事,吃4張舉發單,罰鍰金額總計3萬9800元,還得賠撞毀的路樹及反光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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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警局交通警察隊員22日15時30分許,在員山鄉永金一路段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見一自小客車駕駛神色緊張,經以警用電腦查詢車籍資料後,發現所懸掛之號牌已註銷,且與該車廠牌及車身顏色明顯不符,經警方示意停車受檢,惟該駕駛不服稽查加速逃逸。
警方沿路尾隨,並不斷以警報器及擴音器示意停車,但該駕駛人不予理會,沿永金一路、永廣路段逃逸。最後,該駕駛人因操作失控,自撞路樹及反光鏡而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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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車後,呂男試圖下車逃逸。警方見狀,立即將巡邏警車停於車旁,呂男則是立即返回車內,疑似意圖拿取物品。為避免遭攻擊,警方遂持槍喝令駕駛人下車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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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呂男是向友人借車,但該車號牌已被註銷並繳回監理站。他為了能上路,竟將自己所有的號牌懸掛於該車輛,但他的號牌也因逾期檢驗而被註銷。他逃逸的原因,僅是因為擔心被警方攔查製單,但最後卻因操作失當而自撞路樹。
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及第60條規定,對呂男告發4張舉發單,罰鍰金額總計3萬9800元。另外,撞毀路樹及反光鏡部分將由相關單位求償。宜蘭縣政府警局呼籲,號牌如因故遭註銷或吊銷,請勿心存僥倖上路,如因違規遭警方攔查請務必配合,避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