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廂型車遭撞翻駕駛喪命 揪出22歲BMW男毒駕!裁准羈押禁見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車禍,BMW駕駛毒駕遭收押禁見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車禍,BMW駕駛毒駕遭收押禁見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曹姓男子21日駕駛廂型車行經屏東市和生路,遭蔡姓男子駕駛白色BMW轎車撞翻,曹男不幸死亡,經屏東地檢署驗屍追查,確定蔡男吸毒駕車肇禍,訊後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持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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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市和生路一段21日上午發生車禍,一輛白色自小客車追撞廂型車,導致廂型車翻覆且車頭遭壓扁毀損,曹姓駕駛送醫不治,檢方立即指派檢察官黃筱真指揮偵辦本案,並同時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屏東分會派員慰問死者家屬。

經查,22歲蔡姓嫌犯於21日上午7時49分,駕駛白色BMW沿屏東縣屏東市和生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在外側車道,行經和生路1段571號前時,自右方機車道切換車道之際,追撞在同車道前方,由曹姓被害人所駕駛之廂型車,該廂型車翻覆至左側車道,致車頭嚴重毀損,造成曹姓駕駛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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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除先指揮屏東警分局派員進行現場勘察、調閱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外,並就肇事車輛進行採證,更命警拘提蔡姓嫌犯到案,22日下午率同法醫進行相驗,初步判定曹姓被害人因創傷性血胸及全身多處骨折死亡。

蔡姓駕駛於肇事後逃離現場,自行騎車返回現場,經其同意採集尿液,初步檢驗發現有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檢察官偵訊後,認蔡嫌涉嫌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之施用毒品後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同法第185條之4第1項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並有湮滅證據及逃亡之事實,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於昨日晚間裁准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