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23日表示,社群媒體蓬勃發展,網路賣家為追求營收獲利,常見利用社群平台直播帶貨銷售,並善用資訊服務業者所提供的一條龍服務,將相關金流、物流及資訊流整合,提供民眾更便捷且實惠的購物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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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部分網路賣家交易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致生逃漏稅捐情事,稽徵機關將持續蒐集各項金流、物流及資訊流等課稅資料,並運用智慧型選案系統勾稽查核申報異常之營業人,以防杜逃漏稅捐、維護租稅公平。
該局舉例,經運用智慧型選案系統分析,甲公司111年及112年申報銷售額與其取得關鍵供應鏈廠商之費用顯不相當,且經查該公司同期間透過數個社群平台直播帶貨,疑涉有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之情事。
案經列選調查,查獲該公司直播帶貨,銷售部分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致短漏報銷售額新臺幣(下同)4千萬餘元,除補徵營業稅額2百萬餘元外,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擇一從重裁處罰鍰2百萬餘元。
該局籲請網路賣家銷售貨物或勞務,應覈實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如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情事者,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如有稅務疑義,可就近向國稅局洽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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