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萬賤賣機密...前海巡女下士還想賺50萬仲介費 判6年2月檢提上訴

▲▼ 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圖/記者吳世龍攝)

▲涉嫌洩密的海巡女下士遭橋頭地院判刑6年2月。(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前海巡署一名吳姓女下士涉嫌利用職務之便,用手機偷拍海巡演練資料,再傳給王姓大陸籍人士,收取7萬多元的報酬,吳姓女下士食髓知味,還想要拿50萬元的介紹費,於是私下向葉姓同僚刺探機密,希望能拿到更高等級的國防資料,一審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洩漏國家機密等罪判處她徒刑6年2月,檢察官不服上訴,吳也被高雄高分院裁定繼續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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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出,吳姓女下士在海巡署任職期間,因為缺錢花用,上網找借貸,有人主動接近她,表示可以幫忙,但希望她提供一些資料,於是吳姓女上士利用值勤機會,利用手機翻拍公務電腦內的資料,再透過LINE傳送給王姓大陸籍人士,後來也順利拿到7萬多元的泰達幣。

後來王姓大陸籍人士繼續用50萬元利誘吳姓女下士,希望她幫忙收集更高等及的海巡和國家機密,吳女於是試圖向海巡署的葉姓同事探聽相關機密,但被拒絕,海巡署也發現異狀,主動報請橋頭地檢署偵辦。

橋頭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進行偵辦,並約談吳姓女下士到案,檢、調發現,吳女試圖收集的資料包括 「外離島防衛計畫」、「基礎設施整合防護計畫」等國防機密,她到案後也坦承犯行,被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絡、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電磁紀錄罪嫌、刑法公務員洩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等罪起訴。

一審橋頭地院判處吳姓女下士徒刑6年2月,檢察官認為刑期太輕提起上訴,高分院合議庭也裁定繼續延押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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