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他當高速開!飆102.9km/hr撞死闖紅燈嬤 法官判賠結果曝

▲彰化阿嬤遭高速撞飛休克送醫,3天後傷重身亡。(資料圖/民眾提供,以下同)

▲彰化阿嬤遭高速撞飛休克送醫,3天後傷重身亡。(資料圖/民眾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胡男傍晚開車行經員林市時超速,撞飛詹姓阿嬤3天後傷重身亡,當天阿嬤闖紅燈穿越馬路、由於該路段限速60公里,胡男卻以時速102公里高速行駛,法官認為應負肇責各半,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胡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家屬2度提出千萬民事求償,法官認為包含200萬強制險,賠償450萬、500萬元應為合理。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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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判決書內容,胡男於今年1月19日晚間6時10分許,駕駛轎車沿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4段西向行駛,以免持聽筒方式與同事通話,至省道台1線中山路右轉北上後,以高速102.9公里行駛。

77歲詹姓阿嬤正闖紅燈穿越行人道,未注意左側來車狀況、緩慢西向穿越中山路,胡男發現時已經來不及急往右閃避,左前端車頭及照後鏡撞上,詹姓阿嬤彈開倒地,顱內出血、胸部鈍挫及氣血胸骨折等等傷害,當場休克送醫急救,於同月22日晚間7時17分死亡,胡男於肇事後,在現場等待警消到場。

依據交通部公路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被告於肇事時以時速約102.9公里速度撞及行人穿越道上闖越紅燈,事證明確,法官認為被告與被害人就本件事故發生,同屬肇事原因,以責任各半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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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家屬2次調解時提出千萬元以上賠償,於11月27日審判期日則要求880萬元,且不包含已領受之200萬元強制險給付,主張被告應負肇事責任為9成、98%,卻未提出合理可信憑證,而被告願意賠償金額450萬元或500萬元,於扣除已支付200百萬元強制險,尚稱合理。全案可上訴。

▲▼彰化阿嬤遭高速撞飛休克送醫,3天後傷重身亡。(資料圖/民眾提供,以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