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那方」露營場爆11項違約!遭終止契約 業者控政府霸凌

▲彰化縣政府前往清水那封執行強制拆除。(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彰化縣政府前往「清水那方」封執行強制拆除。(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府委外民營「清水那方」溫泉露營區地,被檢舉多項設施違建,縣府認定有11項重大違約,裁罰3,530萬元及478萬元電費,縣府昨天(24日)強往強制拆除時,業者已自行完成拆除作業,縣府強調將於後天(27日)與業者終止契約,今日業者發聲明,強烈譴責縣政府濫用公權力,霸凌企業,將循法律途徑向縣府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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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那方」溫泉露營區地,彰化縣府委外OT經營,面積11公頃,前身為興建1甲子清水岩露營區,歷經卓、魏及王等三任縣長規畫、興建,斥資近4億,園區於2016年完工。直至與清水匯公司簽約,2021年10月6日風光舉辦啟用,但今年因溫泉設施無法點交,以及被檢舉違建,爆發經營危機。

彰化縣政府表示,OT案履約期間,廠商因未依投資執行計畫開放生態遊憩區、園區內違法增建組合屋及貨櫃屋、擅自將廁所隔間拆除改建、未依法進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拒絕返還電費不當得利、未依契約點交溫泉區等11項重大違約,至12月27日已遭縣府裁罰違約金3,530萬元,迄今均未繳納;經縣府向地院聲請強制執行,經民事執行處函覆「該公司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顯然已難繼續營運園區。

縣府指出,園區截至113年11月,電費依據台電繳費單金額總計609萬2,484元,廠商僅繳納3次共40萬1425元,部分水電費先前由縣府先行繳納,縣府於7月16日召開「112年營運績效審查會議」時,審查委員建議不應由縣府繼續繳納,在多次發文要求廠商返還不當得利,並自行向台電公司申請新設電錶,均置之不理,縣府為確保權益,將持續透過訴訟程序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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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也發現業者官網之線上訂房系統,直接連結到其股東所經營之「淳浥旅行社」進行交易,縣府依據契約之財務檢查權,多次要求廠商提供真實營收數字,業者均置之不理,並多次消極回應縣府委託之會計師進行財務檢查,企圖掩飾真實營收,嚴重影響縣府營運權利金收入及公共利益。

如今在Google搜尋中,「清水那方」已經暫停營業,清水匯公司表示,縣政府在無任何實質證據的情況下,濫用公權力憐卹開罰、強制終止合同,將園區所有設施一併「斷水斷電」,進行無理打壓,不僅對業務進行封鎖,還將本來經縣政府審核並批准的豪華露營設施,突然宣稱為「非法經營」,後續會循法律途徑向縣府求償,以捍衛合法權益。

▲「清水那方」發聲明強烈譴責彰化縣政府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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